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为把“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真正落到实处,减少投诉举报的发生,树立起良好的行业之风,近日,汝州局下发了《汝州市电业局关于投诉举报及信访工作的暂行规定》。
规定要求:对责任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的责任单位为该局所属各窗口单位。分别对用户投诉举报及信访到该局95598客户呼叫中心、局纪委办、局办或局主要领导的,通过市长热线、市优化办、市纠风办等,投诉举报及信访到汝州市的,投诉举报及信访到平顶山市及以上的情况,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扣20分、30分、100分等不同程度的处罚。并每月公布一次投诉举报及信访工作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考核分数,全年考核分数为最后两名的责任单位取消年底评先资格,扣发责任单位人员年终综合奖的30%,并根据所造成负面影响等情况对责任单位负责人予以相应处分。
通过执行该《规定》,汝州局力争把“优质服务是永恒的主题,是电网企业生命线”的服务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个人,从加强内质外形建设入手,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努力做到服务理念追求真诚,服务内容追求规范,服务形象追求品牌,服务品质追求一流。(倪向前)200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