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3月28日,汝州市电业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三名因民主评议率低于60%、但工作业绩较好的供电所长,给予降职到其它供电所任负责人处理;对另外一名民主评议率低、工作业绩不佳的所长给予了免职处理。
该局为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让每位职工都能依照《工会法》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在全局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动态用人管理机制,对班(站、所)长、中层干部进行了年度综合考核。三个考核组成员分别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带领政工、工会、纪委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程序分三个步骤:一是由供电所长总结一年来的工作,用书面材料向考核组、供电所职工和农村电工汇报。二是由全所职工和农村电工无记名填写被考核人考核表,对照德、能、勤、绩、廉、学六项对所长进行“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的正确评价,考核表采取分散填写、当众密封的方式严肃进行。三是由考核组对全所职工和随机抽取的几名农电工分别谈话,谈话采取单人单间、客观公正、严格保密的原则,确保所谈内容绝无泄漏。
整个考核程序结束后,由局党政领导班子公开打开密封着的考核表,逐一进行统计,把民主评议结果与日常的线损管理、电费回收工作业绩相结合,再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升职、留任、降职观察或免职处理,上述决定就是局领导班子经过慎重研究、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做出的,它既做到了会用人、用好人、用能人,又给存在某些不足的所长一次改进工作方法和改正错误的机会,用人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大有裨益。据悉,3个月以后考核组还要对到异地任负责人的同志进行综合考评,民主评议仍不能超过60%的将给予免职处理。另悉,对其中一个供电所所长职务实行竞争上岗的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200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