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江苏高邮市供电公司认真贯彻国电公司和省、市电力公司关于《开展农村供电所管理年活动》的精神,在全公司所属21个供电所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供电所管理年”活动。
近年来,高邮市供电公司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理顺了乡镇电力管理体制,将原31个供电所结合区划调整合并成21个供电所,供电所员工都采用“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签订上岗合同。目前,已有15%的供电所被命名为国家级“示范窗口”。为了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村供电所的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该公司结合本企业实际,在农村供电所全面开展管理年活动,使职工认识到规范供电所管理工作是农电系统开展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坚持每周安全学习,狠抓习惯性违章,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开展反“三违”和“三不伤害”活动,对供电所的各类规章制度、技术台帐、缺陷管理、事故抢修、“两票”管理等进行全面的整顿。同时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以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抓好“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规定;让农民真正用上“明白电、放心电”,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张长宝 林华鹏)200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