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截止4月10日,云南省陆良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2005年第一个“百日安全无事故”周期,对此,该公司对变电所、农电工作部等十二个单位和部门共700余名员工按人均300元进行了奖励。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陆良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南方电网“三大”规定和一号令,在日常安全生产中,舍得在设备上更新,舍得在安全、劳动工器具上投入,舍得在员工业务技能、技术培训上下功夫,公司领导积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各基层单位、班组积极开展与“三大敌人”做斗争,从思想上、行动上引起高度重视,查隐患、堵漏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基础管理上,该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职责,出台了《“百日安全无事故”考核办法》,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重奖重惩,办法规定,凡安全记录连续累计达到100天的单位人均给予300元的奖励,同样,对造成事故的单位及个人也制定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由于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公司上下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位,安全学习加强,到4月10日,陆良供电公司顺利实现了全年第一个“百日安全无事故”周期,公司挤出20余万元进行了奖励。
在实现了第一个“百日安全无事故”后,该公司安全工作抓得更紧,安全生产要求更加严格,监督力度更加加强,为顺利完成第二个、第三个…..“百日安全无事故”周期而不懈努力。(王继聪)200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