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云南省陆良县大莫古镇南盘江边有一个叫古宁的小村子,全村共200余户人家。在八十年代末,该县拦坝建小水电站时,占用、淹没了古宁村一部分土地,县人民政府按当时的价格给予了补偿。近些年来,由于电价不断上涨,古宁村许多田地要靠抽水灌溉,每年都要花费一笔不小的电费。于是,村子里想到的是当时建坝时补偿的费用太低,现在使用大坝的是陆良县供电公司,便想用用电不交费或少交费来做补偿。从而,从1998年至今恶意欠下陆良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抽水电费23万余元。几年来,供电部门依法停电停不了,电费又收不到,严重影响到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也给相邻部分村子造成了不良影响,过去一些用多少电交多少费的村子看到古宁村欠费照样强行用电,便也以占用了土地为借口效仿。为了使这种恶意行为不在蔓延,形成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为此,陆良供电公司与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多次协调、大莫古供电所也数次与村委会、村民小组进行协调并签订了交费协议,多次送达《电费催交通知单》,发出停电通知,但到交费约定时间,村民小组从不履行协议,也不作任何答复。供电所依法停电,常常受到阻拦和群众围攻,很难执行,要停电就如同做贼似的只有偷偷进行。
二
日聚月累,古宁村欠抽水电费象滚雪球似的滚到了23万余元,供电所多次发出了停电通知,但为了用电,古宁村民小组代表先后三次写下了交费保证书。而按照保证书上的交费时间、金额,每一次到期,古宁村一不到供电所交一分钱,二不做任何说明。于是供电所只有按照到期不交费就停电的约定进行停电。2004年4月 15 日,大莫古供电所再次因欠费不交对该村下达了停电通知书,就在通知到期准备停电时,由于该村正在进行烤烟样板田的烟苗移栽工作,停电后会使村民造成较大损失。于是,大莫古镇党委、政府出面协调,要求烤烟移栽后一起协调解决电费问题。供电所考虑到群众的实际困难,当时也没有对古宁村进行停电。直到4月25日村里烤烟移栽结束,却仍不交纳电费,对此,供电所做出了依法停电的决定,可没想到的是,就在工作人员对两台变压器拆除计量箱中接线在返回的路上,遭到了该村50多名群众的围攻,在威胁和谩骂中,围攻者直言,不供上电休想走人。在被迫无奈之下,供电所考虑到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便对其中一台抽水变压器恢复了供电,才脱离了村民的围攻。
三
2005年5月14日,有人打电话到供电所举报,已被供电所停电的另一台变压器计量装置被人撬开搭接导线,正在抽水。针对这一违法行为,供电所立即向供电公司农电工作部领导做了汇报,上午9点20分左右,在农电工作部书记王和平、用电稽查大队队长李宏良的带领下,一行十人到了古宁村抽水现场,只见抽水机哗哗哗地在抽水,计量箱上的锁已被人为破坏,供电所停电时解开的导线又接到了低压桩头上,附近一些村民正在忙着耕田栽秧,面对如此猖狂的行为,稽查大队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做出了停电决定,于是为了防止电鼠再次窃电,工作人员便采取了解开高压引下线的做法进行了停电。此时,就在附近,已有好多眼睛在注视着电力人员的一举一动,他们使用现代最方便的通讯工具相互联系着。当现场取证结束并做好停电工作返回时,唯一的一条出路被一辆手扶拖拉机横挡在道路中间。这时,古宁村村长出现了,紧着着围来了一百多名村民,村长用嘲讽的语气挑逗着电力人员,似乎对自己的做法感到非常得意。村民们骂骂咧咧指手划脚地把车子紧紧围住,王和平带头跳下车,压住心中的火气与村长做了耐心讲解,指出该村的违法行为,要求其让开道路,但村长和村民百般抵赖,不承认他们的违法行为,一百多名村民围着工作人员无理纠缠,要求立即供电,否则一个也别想走。
在吵吵闹闹中,工作人员的解释显得无济于事,混乱中,有人竟然将供电所车辆轮胎放了气。这种紧张的对峙有近两个小时,直到13点10分,村委会党支部冯书记接到电话后赶到了古宁村。通过冯书记做工作后,该村承认了撬锁接电的事,并接受了稽查大队的处罚。但尽管如此,供电人员想走人仍然不行,村民们仍然围攻着,口口声声叫着,要供上电后才放人。面对如此猖狂的举动,供电公司并没妥协,咬住一点交了费后再供电。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多钟,村委会冯书记与供电公司协商把电供上,古宁村今年发生的电费由村里写下交费保证书,由他担保,到期一定交纳。
四
4点30分左右,电力人员返身为古宁村又接上了抽水用电。这时该村党小组长亲自将横在路上的手扶拖拉机开走,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才得以脱身。此事虽然暂时得到了缓解,但供电公司如此被动的开展工作,真让人叹息。
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面对这些猖狂的“电鼠”,有什么办法可制服呢?面对不明真相胡搅蛮缠的村民,怎样才能说服呢?面对如此不守信用的客户,又有什么办法来约束呢?至今,大莫古供电所成立不到四年,在古宁村已发生类似事件五次之多,这种现象已有向其他村子蔓延的趋势,这势头如不加以及时的遏制,将严重扰乱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给供电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电力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也将随时会受到威胁。
在此,供电部门呼吁广大用电客户要加强法制意识、做到合法用电、守法用电。要树立诚信意识、用电交费,诚信为贵,共同为农民、为农业、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营造良好的供用电氛围,共建良好的供用电秩序。(王继聪 邵峰)200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