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厦门市物价局了解到,同安、翔安销售电价将从5月20日起开始上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华东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华东电网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福建省供电直供区已自5月1日抄见电量起销售电价有所调整,其中趸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
近日,福建省物价局发文通知,自5月20日抄见电量起,相应调整同安、翔安趸售区销售电价,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外,同安、翔安区大工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1.5分,非居民用电、商业用电、非普工业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分。(记者 周丽群 通讯员 龚晓凤) 200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