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近日,云南省陆良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农电工作部对在安全工作中忽视细节,违章作业的两名供电所所长做出了罚款处理,这是农电工作部4月份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后,在安全中最先“触电”的人。
今年四月中旬的一天,陆良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三岔河供电所在白岩村委会大桥口子进行线路调整,该线路属高低压同杆挂线,在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只对高压线路挂上了短路线,对低压线路却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当天,三岔河供电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该项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敖某和副所长、该项工作的监护人杨某某一直在现场,他们对员工的违章不加以制止,当检查人员问起为什么不对低压线挂短路接地线时,他们解释自己忽视了这一细节,在过去的工作中从未对低压线路挂过短路接地线,但却查过附近没有电源。这种做法违反了电力安全规程中电气作业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同时也违反了农电工作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农电工作部对敖某处于了1700元罚款,对杨某某处于了700元罚款。(王继聪)200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