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锦州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上级精神,锦州市物价局和两锦农电局重新核定了农村分类电价,从今年6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全市四县一区分类电价统一,即非居民照明电价0.96元/千瓦时(度)、非普工业0.93元/千瓦时、商业0.99元/千瓦时、农业生产0.56元/千瓦时,全地区平均每千瓦时(度)下降0.062元。一年可为农民减负1368万元。
这次整顿农村分类综合电价是为以后在辽宁省实行同网同价做准备的,这在农村分类电价的历史上是一个新的转折点。此举使义县一年减轻农民用电负担311.7万元;凌海市减轻农民负担457.7万元;北宁市减轻农民负担92.4万元;黑山县减轻农民负担421万元;锦州市太和区减轻农民负担85万元。(高文山 韩汝彪 李思博)200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