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日前,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在全市各乡镇成立了由综治办、供电、公安、村建、土管、农林等部门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无理阻挠电力生产、基建的事件;对乡镇、村没有及时阻止或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用电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但目前,该市各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违章施工的问题仍呈逐年上升趋势,一些乡镇盗割电力线路、盗窃农用配电变压器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已严重影响到供电部门的安全生产,直接危及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从今年起,该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将列入年度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泰州”工作考核内容。(石磊 秦志军)2005-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