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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电力线下,秸秆焚烧几时休?

  2005-06-07

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今年4月4日,繁昌到浙江瓶窑的华东500千伏供电主干线路A相故障,线路两套高频距离保护动作跳闸,原因是由于农民清明上坟点火所致。当前,正值农村油菜、小麦收割季节,随处可见秸秆焚烧行为。 6月5日,《扬州日报》刊登了扬州邗江区一老汉在焚烧秸秆时,不慎被大火烧伤,导致生命危在旦夕。6月6日,《中国电力新闻网》、《江苏新闻网》同时报道了江苏江都市仙女镇农民在刚收割完的麦田里焚烧秸秆,将该市500千伏江都变电所通往苏南的二条500千伏输电大动脉团团包围在熊熊烟火之中,严重威胁着电网的安全运行。

早在2003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等六部委联合下文,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加强禁止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并明确分工。相关部门也及时制定了禁止焚烧秸秆的规定,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了宣传,但实际效果却不理想。由于农村地域辽阔,各行业的专业人员在处理秸秆焚烧时,力量显得微乎其微,这也是年年禁止焚烧秸秆年年烧的根本原因。

为此,笔者呼吁:各有关部门和城乡居委会、村委会要加大对《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发挥综合利用工作,迅速成立三级管电组织保护电力设施。一是成立由分管农业副镇长为组长,农办、派出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用电管理领导小组。二是成立由分管电力设施的镇长为组长,供电所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行政村书记为成员的农村用电管理协调小组。三是成立由村主任为组长,村治调主任、管片电工、台区周边农户和村民为成员的各村群众性管电领导小组,让广大农民自己参与进来形成这种"全民皆兵"的综合防治,才能更好地给予解决。同时,供电部门应加强对义务护线员的管理,特别是当前庄稼收割季节,要加强巡线,发现焚烧秸秆的行为,要立即制止,防止事故发生。(张长宝)2005-06-07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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