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近期,湖北巴东县商务局代表县人民政府深入该县12个乡镇政府分别续签了《2005年度电力设施保护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在该《责任状》中,首次将“协助电力部门依法清收电费”列入乡镇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项目,这标志着该县电费清收工作已整体纳入了政府管理行为,县乡政府将与供电部门一起,携手共筑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新屏障。
前几年,地处三峡库区移民搬迁重点县的巴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难度十分巨大,窃电、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案(事)件时有发生,随意侵占电力线路通道、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乱搭乱建、违章建房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电力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2004年初,该县政府以《责任状》的形式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了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考核范围,经过一年的实施,电力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电力综治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但供电部门被拖欠电费的现象却仍然十分突出,而且,欠费似“雪球”般地越滚越大,致使企业负担恶性加重,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电力企业不堪重负,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束缚着以电力为支柱产业的当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今年,特意将电费清收纳入《责任状》管理范畴,指定由县综治委年终组织专项考核,明确规定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制度、措施五落实,乡(镇)、村、组签定责任状到组率100%;继续实施“乡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电力设施保护三级防范网络模式,签定电力设施协管合同到户率100%;协助电力部门依法清收电费,力保当年电费结零;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大案(事)件零发生;全面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全新格局,逐步完善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颜克华)200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