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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电价调整在即 居民用电阶梯加价

  2005-06-23

继煤气、自来水的价格调整,舟山市的电价也要调整了。这是记者近日从舟山市物价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已经作了电价调整,全国电价平均上调了每千瓦时0.0252元,浙江省电网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4元。这次销售电价调整的主要原因是煤电联动机制的实施。近两年来,电煤价格由原来的270元/吨上涨为456元/吨,供电企业成本大幅上涨。建立煤电联动机制,有利于疏导电价矛盾,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严重的价格扭曲现象,促进电力资源合理配置。

现行舟山市各类用电平均电价每千瓦时低于全省平均电价0.0155元。若执行浙江省电网电价,居民生活用电、工业用电、部队用电平均销售电价将有所提高,商业用电和非工业用电将有所下降。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将实行阶梯式累进加价的办法,居民月用电量低于50千瓦时部分不加价,仍执行现行电价,即每千瓦时0.53元;居民月用量为51~2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为0.56元,月用量超过2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为0.63元。居民合表用户和学校等集体用户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5元。大工业平均电价将提高0.0355元;普通工业将提高0.0349元;部队将提高0.068元;商业平均电价将下降0.0239元;非工业平均电价将下降0.0897元(均指每千瓦时)。

目前,舟山市正在进行舟山市电网电价与浙江省电网同价成本审核、测算等基础工作。调整前,还将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同时,将进一步加快舟山市农网改造进程,早日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庄列毅)2005-06-23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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