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6月22日晚8点15分,天气十分闷热,宝应县供电公司接到群众举报:山阳镇中南村有人窃电向蟹塘打水。供电公司营销部、监察室、供电所等部门供电执法人员立刻赶赴现场。为了不惊动窃电者,执法人员在进村前关闭了手电,沿着崎岖的小路摸黑挨家挨户进行检查。一小时多小时后,执法人员查至高圩组陈××家时发现,此户电表装在与邻户相间的死胡同中,平时少有人迹,只见其电表进户线绝缘层已被破开,两根黄色电线一头搭接在电力线路上,一头引至地面连接着打水电机的插座上,正在进行打水窃电。墙边还立着窃电用竹梯一架,梯上挂有老虎钳一把。在拍照取证之后,供电执法人员敲响了此户的院门,睡眼惺忪的户主陈某开门看到便衣执法人员,第一句话便是:“我知错,我认罚!”供电执法人员现场向陈某陈述了违法所在,发出了《窃电处罚通知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令其三日内到山阳供电所接受相关处理。
窃电不仅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扰乱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同时私拉乱接行为也带来严重安全隐患,极易引起人身触电伤亡、线路跳闸等安全事故,危及电网和设备安全。近年来,宝应县供电公司结合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供用电可靠性等相关要求,在群众中广泛开展了反窃电、科学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等宣传活动,宣传显神威、群众觉悟高,陈某的窃电行为终于在群众举报下原形毕露,群防群治让窃电贼走入了“死胡同”。(周云 王克)200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