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为了有效落实平顶山市电业局《关于开展电费回收专项效能监察的通知》及有关会议精神,汝州局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以主抓用电的副局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两个小组分工明确、同步进行,从不同的切入点,对2004年6月-2005年6月期间的电价执行情况、抄核收及电费管理情况、业扩报装和供用电管理情况等展开深入自查和效能监察工作。
电费回收专项监察结果:
1、无分时电价,销售电价的分类及执行范围严格按照河南省趸售县(市)销售电价表分类执行,执行正确、全部到位。
2、优惠电价我局只有合成氨化肥厂电价,执行标准严格按照省目录电价执行,符合国家规定。
3、农网还贷方面:2004年6月-2005年6月,售电量总计26503万千瓦时,收缴还贷530.06万元,超额完成指标任务。
4、平均销售电价2004年0.43元/千瓦时,2005年0.44元/千瓦时,不存在突变情况。
5、全部从系统网上购电,不存在小火电上网电价的执行情况。
6、对双回路用电,没有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7、全体干部职工用电严格按照规定的电价执行,并做到月清日结。干部职工每月的用电量和电费数额定期在大厅公布,并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监察中存在的问题:
影响电能计量的用电设备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有:(1)部分IV类表计及CT需升级;(2)PT、CT二次回路线径细;(3)部分变电站CT、PT准确度等级低。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已列出整改计划,将逐步进行整改,使之逐步符合规定要求。
对双回路供电没有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问题,相关部门重新学习了河南省电力公司豫电[2004]134号文件精神,对应征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用电情况,将分别按照文件要求征收相应费用。(邢 晓 李国锋)200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