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15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浙江省标准化协会,按照国标委[2004]93号文件《关于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组对湖州局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进行确认。作为国家首批试点企业,湖州局以基本分391分,加分65分,总分456分的好成绩,顺利通过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确认。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是对试点企业建立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是否符合GB/T 15496~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而实施的评价活动。国家首批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企业,备案材料经国家标准委复核符合要求后,将颁发“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2005-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