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多元的电费中,有万余元是由于功率因素考核调整而多交的电费,用电效能低已直接影响到一些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为此,佛山市供电局、市科协、市经贸局专门组织了一支科学用电示范项目工作组,在3个月时间内,帮助7家企业成功进行节能改造。
功率因数一调可省上万元
“不少企业无功补偿状况不乐观,有的甚至因此被增收电费多达几万元。”科学用电示范项目工作组专家告诉记者,佛山大型企业用电功率因数基本都在0.90以上,但一些中小企业的功率因数却远远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据介绍,根据原国家水利电力部和国家物价局制订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对100千伏安及以上的电力客户根据功率因数高低进行电费调整,用户功率因数低于标准的将增收电费,反之将减收电费。
据供电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设备和用电管理上的原因,佛山一些中小企业的用电功率因数维持在0.4的水平,最低的甚至只有0.16。该负责人向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家企业几年来每月都要多交电费万余元,改造后的当月,该企业反而获奖1000多元。”
企业装变容量与实际使用容量不匹配的实际情况,是造成企业电能浪费的另一个原因。
工作组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对七八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为企业提出了合理化改造意见,并对节电的效果进行了测算和评估。
节能改造引入市场投资
供电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的节电改造项目要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实施,而科学用电示范项目工作组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帮助企业进行这种改造。
据工作组专家介绍,在国外就有一种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来帮助企业进行节能改造。这种模式一般由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与企业签订3—5年的合作合同,由能源服务公司投资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由EMC公司与企业按比例分配或由EMC公司独家获得享受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高效能的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企业所有。
日前,顺德区首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便顺利实施。顺德区经贸局也拟推广这种商业化节能机制,积极申请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贷款,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发展。工作组专家认为,节能项目投资模式进入佛山后,将会有力推动企业的节能改造。(记者 顾大炜 见习记者 龚晶 通讯员 伍伟强)200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