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至31日,重庆忠县“十五”期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忠县于2001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十五”期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之一。5年来,共投资28686万元,新建完成了电源工程2处2180千瓦、电网工程110千伏线路78公里、110千伏变电站1处63000千伏安、35千伏线路8条117.7公里、35千伏变电站9处43800千伏安、10千伏线路826公里、10千伏配电变压器200台14300千伏安、低压线路3200公里,负荷工程新增装机容量6.5万千瓦;技改扩建了电源工程4处4200千瓦、电网工程35千伏线路5条81.3公里、35千伏变电站2处10300千伏安、10千伏线路1054公里、10千伏配电变压器823台41150千伏安、低压线路6800公里。全县人均年用电量达418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达460千瓦时,户通电率达98.9%,全县供电可靠率达96%,高峰时段农村用电保证率达96%,高压网损率降至7%,低压网损率降至12%,小水电代燃料户率达23.56%,发电主要设备完好率达100%,输变电主要设备完好率达100%,电压合格率达99%,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水利部《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SL30-2003)和《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SL296-2004)。 (忠县水利局,2005[309]号) 200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