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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平潭生活用电拟下降0.02元

  2005-08-09

前日,平潭县举办电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代表共30人参加。

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调低0.02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调低0.03元/千瓦时;非居民照明用电和商业用电保持原电价不变。调整后,年可减轻群众负担87.64万元,减轻企业负担45.44万元,而电力公司将由此增支298.23万元。(记者 李晖 通讯员 丁瑞武)2005-08-09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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