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8月23日,汝州局结合《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在组织多次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公布了《贯彻落实〈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考核办法》,将监督与考核机制纳入到全局的目标管理中,执行百分考核奖惩标准。
该局公布的《办法》对供电质量、电价政策、业扩报装、服务承诺、客户投诉等十四项供电服务工作标准,严格规定工作流程,明确各责任单位在次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上报主管领导和企管科。该局纪委办及95598负责受理相关投诉举报,监督各单位执行结果。企管科根据每月跟踪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并通过内部《汝电信息》公布排名。对月累计扣20分以上的责任单位,根据该局一并下发的《供电服务考核细则表》,累计惩罚并通报批评责任人;扣30分以上的责任单位,除通报批评主管领导外,视影响程度,单位责任人将受到过错追究和行政处分。(邢 晓)200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