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汝州市电业局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煤矿安全用电管理,对供电矿井供电到位,供电设施检查、检修到位,对关停矿井断电到位,确保了辖区内供电煤矿的安全供电。
作为全国重点产煤县之一,汝州市境内现有小煤矿93处,由汝州市电业局供电的65处,由平煤朝川矿、梨园矿、洛轴中心厂转供电的28处,目前根据汝州市煤矿安全“联打”办公室责令停产整顿的要求,汝州市电业局已对55处“五证”不全的矿井实施断电。
这55处矿井最大负荷在945KVA,最小负荷在200KVA,平均月用电量2万KWH,在正常情况下由汝州局供电的矿井月用电量130万KWH左右,由平煤朝川矿、梨园矿、洛轴中心厂转供电的矿井月用电量80多万KWH,转供电现象的存在,对煤矿供电安全管理造成很大的困难。这次对这些矿井的关停每天将使汝州局供电量减少4万KWH左右。
汝州局从大局出发,不计本部门利益,没有把小煤矿的电量看太重,而把承担的社会安全责任作为重中之重,在接到汝州市政府决定关闭矿井的通知后,迅速召集煤矿用电整顿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在一名副局长带领下,分成几路,立即按照停电程序对这些矿井停止供电,对情节严重的拆除供电设施,同时加大对用电检查的工作力度,对向关闭煤矿转供电的用户,积极配合汝州市政府制止其转供电行为。对新增报装的煤矿用户,必须在其提供“五证“并报请汝州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校准后,方可办理用电申请。汝州局在关停非法小煤矿生产方面的行动迅速,受到汝州市政府及煤矿“联打”办公室相关单位的高度评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倪向前)200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