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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镇平县向污染环境企业用电亮“红灯”

  2005-09-09

9月5日,河南省镇平县电业局根据该县环保局的要求,对7家污染环境企业停止电力供应。

近日,该县环保局在专项环境保护检查中发现,老庄镇水泥厂、二龙乡造纸厂等7家企业处理污染物设备老化,处理后的水资源严重达不到相关标准,属污染环境企业。为此,县环保局当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下发了治理污染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这些企业依然我行我素,继续组织生产。依据国家环保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及县政府会议纪要精神,该县环保局要求电力部门配合此次环境保护整治行动,采取果断措施,切断污染环境企业的供电线路。接到通知后,该局迅速落实,立即印发了《停电通知单》,安排用电管理人员与有关乡镇供电所所长及包片人员一起,向环境污染企业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断开其供电电源。(杨太伟)2005-09-09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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