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11月起,四川大英供电局在全县农村用电户中积极推行电费预存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该县自愿预存电费的用电客户达用电客户的90%以上,累计收取预存电费金额达500余万元。
为了提高农电管理工作效率,加强农村到户电费管理,方便农村用电客户,该局决定从2004年10月起在全县农村用电客户中推行电费预存制度。根据用电客户月平均用电量为基数,要求客户预存6个月或一年的电费。并以供电所的名义在当地金融机构建立预存电费专用账户,并把预收回来后的电费及时存入该账户,不得挪作他用。供电所根据预存电费户每月的实用电费金额在预存电费专户上划账上交供电局应收电费。每月对每位预存了电费的客户出具电费收据,并对预存电费客户使用电量、电费情况公开,给用电客户张贴了一份电费明细卡,告知其每月用电量和电费额。用电客户可根据电费消费明细卡上的电量和电费以及当月电费收据核对预存电费的余额,也可直接到供电所查询、核对。
实行农村电费预存制度后,农村电工不再需要月月多次上门催收,可以把在催收电费中花费的大量劳动时间节约出来,减轻了电工的劳动强度;同时设备管理、安全管理、检修服务等方面工作力量也得到了加强。由于农村电工不再收取电费,企业的电费不会积存在农村电工手上,农村电工截留电费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过去,农村电工常常抱怨,少数农户不愿意交纳电费的零头,有时候,一个月电工自己要贴这种零头电费几十元,他们一直希望找到解决找零问题的办法。采用预存电费方式后,从根本上避免了找零问题。(丁华)200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