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论道
云南电网公司组织编制无电地区通电规划
2005-10-21
目前,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已成为促进我国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做好无电地区电力发展和规划工作是加快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步伐,进一步解决偏远地区用电问题的重要基础。为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于近期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解决偏远无电地区用电问题。明确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投资由国家和地方共同筹集,运行维护费由地方自行承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云南电网公司组织编制公司承担农网改造的95个县的规划。公司按分层管理的原则,由计划发展部负责组织、电力营销与交易部和农电分公司参加,成立了工作组,负责规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研究制订了《云南省无电地区通电规划编制大纲》,要求各供电局按照大纲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工作。各供电局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部,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级供电企业具体实施。
云南省无电地区通电规划年限按5年考虑。总体规划原则是,根据无电地区经济、社会和资源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的技术方案和具体措施,落实有关条件。对于距离电网较近,采用电网延伸办法相对合理经济的无电地区,优先采用延伸电网的办法;地处边远、交通不便、远离电网,不适宜采用延伸电网办法解决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分类解决:有水源的地方,优先通过开发小水电资源、建设小水电站的办法;没有水能资源的,可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方式或风光互补等方式进行解决;不适宜人类生存的无电地区,则结合异地搬迁扶贫办法统一解决。
规划报告完成后,报各供电局内审,合格并经当地政府认可签字盖章后,正式出版报告并于9月15日前报各供电局汇总。9月20日前汇总上报云南电网公司,各省于10月1日前上报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办公厅。
楚雄供电局负责楚雄州10个县的无电地区通电规划工作的落实。工作组组长由副局长沙文聪担任。楚雄局于8月26日组织召开会议,对楚雄州无电地区通电规划编制及县级“十一五”规划中间检查工作作了布置。要求各县级供电企业加强对无电人口数量和分布、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状况的调查,结合云南电网“十一五”规划修编情况及当地县级电网“十一五”发展规划,根据无电地区特点,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提出无电地区通电规划技术方案。(周秀萍)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通电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