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2:00——4:00,扬州电视台新闻频道现场直播该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审判破坏电力设施案。一时间,电力设施保护成为市民关注的一个焦点。
今年,5月7日22时许,江苏沭阳县七雄镇葛刘村42岁的杨某骑三轮车窜至扬州市湾头镇境内,在江扬大桥以东分别对正在运行中的35千伏纸湾线25号塔体和10千伏汽校线11号电杆拉线实施盗窃。就在杨某以为盗窃得手,由东向西行进时,湾头派出所夜巡人员对其盘查、检查,当场从其三轮车的编织袋下,查获84厘米长的塔材4根,63.5厘米长的塔材6根,螺杆18根,螺母25颗,UT线夹1件,以及大力钳、活动扳手等。公安人员立即从附近正在冒火花(对地放电)和有危险态势的铁塔处发现两个作案现场。5月9日公安机关拘留了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杨某,5月21日将其逮捕。
在电视直播现场,公诉人根据杨某破坏电力设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360元和造成10千伏汽校线停电使33个专变用户、8台综合变停电近60分钟的事实,依照《刑法》和相关电力法规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5年。审判庭根据其认罪态度好等情节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
今年以来,扬州市公检法机关对破坏破电力设施的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势,这次直播旨在通过审判过程,特别是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列举近年来不法分子猖狂破坏电力设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鲜活实例的宣传,唤醒全社会的护电意识。
(莘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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