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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政府督办电费清收

  2005-11-22

(本网讯)11月中旬,湖北巴东县商务局受县综治委、县人民政府委托深入该县12个乡镇,分别就《2005年度电力设施保护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电费清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督办,反映强烈,效果显著。

地处三峡库区的巴东,既是移民搬迁重点县,又是国家级贫困山区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难度十分巨大。该县政府把发展山区水电事业确立为壮大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着力加强电力发展软环境建设。从2003年开始,该县政府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了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县、乡镇、村层层连年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一票否决。2005年伊始,针对电力部门被拖欠电费高达数百万元,电力行业负担恶性加重,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束缚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特意将电费清收也纳进了《责任状》考核内容,明确规定了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做到组织、人员、职责、制度、措施五落实,力保当年电费回收率达到100%,回收往年欠费力保20%以上,加大力度协助电力部门依法清收电费,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办和考核,为电力企业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创造了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本次检查中,共有10个乡镇当年电费回收率达到了100%,历欠电费回收也超额完成了指标任务。对还存在欠费的2个乡镇分别发送了督办函,督办金额仅有58万余元。

(湖北省巴东县电力公司 颜克华)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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