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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物用电马虎不得

  2005-11-24

(本网讯)11月20日晚,笔者在江苏扬州市区看见一店家广告牌突然起火,并由此引发建筑物火灾。事后查明,由于该广告牌四边的照明灯是由非正式电工装接的,以至广告牌上的照明线路分布及装接不符电器安装的安全要求,加上所用的都是旧导线,其绝缘层已老化,并有多处破损,事发当时正是由于电线漏电才导致起火的。由此可见,广告物用电同样也马虎不得。

随着各地城市建设发展突飞猛进,各类广告灯箱、广告牌等广告物也逐步增加。但我们发现有一些广告物用电极不规范,比如有的广告物内照明线路装接马虎或不符安全规定,有的广告物上使用劣质电力器材,有些广告灯箱长期没有上锁,有些灯箱或广告牌上的照明灯经常长时间持续照明,加上有些广告公司聘用的电工没有上岗证书、操作不规范等等。这些情况不仅有悖于用电规定,而且会导致电力浪费或电力被盗,更严重的是容易引发用电事故,从而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并给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造成损失。对此应该引起广告制作商以及广告用户的重视。

时下,正值冬季,也是防火的重要季节。因此,广告制作商必须严格按电力法规办事,尤其在使用电工人员、电力器材、安装程序等方面都要严把质量关。力求做到防火、防人身安全等,全方面保证广告物用电规范。

(高邮市供电公司 张长宝)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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