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改造后,电力设施的管理问题一直困绕着电力部门。由于农村低压电网线长面广,遍布每村每户,且大多数线路架设在田间地头,山间旷野,给电力设施的有效管理带来相当难度,加之农网改造后绝大多数群众认为农电资产已移交电力部门,电力设施被盗与己无关,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有的甚至对实施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犯罪份子气焰嚣张。据不完全统计,在农网改造完成后的江苏扬州境内,仅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就发生了30多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不仅给电力部门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
当前,江苏省各地电力部门正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为此,笔者呼吁:在活动中要结合当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现状,找出薄弱环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宣传活动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要深入乡镇、村组,要充分利用电视、乡镇广播站、标语、“告沿线村民书”等宣传媒介和宣传形式进行层次深、针对性强、效果好地宣传。要让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用户客观地、现实地、辩证地分析和看待农电设施“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 三者之间的关系,各地政府和村(居)委会要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参与保护农村电力设施。同时,有关职能部门应从维护农村用电秩序,保护农民正常用电权利出发,考虑到农电设施保护力量薄弱,工作被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切合实际、具有严肃的合法性、很强的操作性、长久的稳定性的农电设施保护方案,确保农村电力设施不受侵害。
(高邮市供电公司 张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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