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到演播厅,刚才,我们回顾了天宝镇山美村窃电案,确实值得我们农民朋友警示。像天宝镇山美村农户大面积窃电这种现象,还存在吗?”11月16日,在漳州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演播室现场,主持人以天宝山美村窃电案为例,向漳州电业局党委副书记蔡艺华提出了群众关注的问题。蔡副书记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电能是商品,窃电是犯罪”的理念,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依法护电。
天宝山美村五名窃电分子判刑后,在天宝镇一带反响强烈,农户依法用电意识得到了加强,但农村地区的教育效果不太理想。为此,该局展开立体宣传,加强针对农村群众的普法教育。一是协调漳州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制作一期“电能是商品,窃电是犯罪”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栏目。电视采编人员、公安干警不辞劳苦,前往龙岩闽西监狱和龙岩监狱采访窃电犯,通过罪犯现身说法的形式,教育广大观众;二是深入农村,上街宣传。协调该市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印制案件宣传材料20000份,利用农村圩日进行散发;三是宣传挂画进乡村。设计制作了100面搪瓷挂画,图文并茂地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四是投入先进监控设备,实时监测用电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可自动报警。此外,对举报窃电案件的举报人,该局除对其身份给予保密外,还给予重奖。
(郭建滨 达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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