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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电力公司整顿煤矿供电

  2005-11-30

从11月18日起,山西省电力公司将用两周时间对所有的煤矿用户进行一次用电清查,逐户核查安全隐患和“六证”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双电源和自备发电设备。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西省电力系统整顿煤矿供电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煤矿安全供电工作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供电企业行风评议和优质服务工作,关系到供电企业在政府、社会、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各级供电企业能不能避开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能不能将各类风险降至最低水平,关系到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特别是面对矿山供电的广大职工,不要发生由于工作疏忽和过失而造成的责任追究事件。省电力公司要求系统各供电单位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做好合法煤矿的安全供电工作。二是依法做好非法、违法煤矿的彻底停电工作。三是做好停产关闭煤矿的电费回收工作。四是自下而上、逐户检查,整理和规范矿山供电的供用电合同、条款和业扩管理、双电源可靠性费收取、以及承揽用户供电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自查自纠各级营销、生产、农电、调度、计划等部门在煤矿供电工作中执行国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从11月18日起,省电力公司将用两周时间对所有的煤矿用户进行一次用电清查,逐户核查安全隐患和“六证”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双电源和自备发电设备。对在用电检查中,发现煤矿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将要求煤矿限期整改。对“六证”不全或证件过期、失效以及一证多井的,将向当地政府汇报,按照政府的意见进行处置;加强对煤矿业扩报装管理。对煤矿的业扩报装将进一步从严管理,对“六证”不全或证件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办理报装手续;加强对煤矿用户的用电管理,在供用电合同中必须明确。

(景玉平)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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