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1月28日,巢湖供电公司全面完成了与巢湖市配网9个双电源用电客户和5个用电专用客户之间电力调度协议的签定。此举进一步理顺了与双电源用电客户和用电专用客户之间的供用电关系,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增进了供电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协议规定,供电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统一调度,及时披露与客户方有关的电网调度信息,保证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以满足客户正常用电需求和减少停电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规定客户方要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严格执行供电企业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令,尽最大努力防止任何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及时准确地向调度机构提供主要设备运行信息,并接受调度机构的业务指导与协调。
调度协议中还规定了双方发生违约行为的处罚责任,特别强调了由于人员过失行为而造成对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方法,以及电网紧急情况下发生违约现象的处理规定,尝试在新形式下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到了规范调度管理的目的,实现供用电双方的双赢。
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公司调度所事先做了精心准备,动态收集了该市每个双电源用电客户和用电专用客户的变更资料,反复拟订修改调度协议规范文本,按照条件具备的原则及时与双电源用电客户和用电专用客户签定电力调度协议。
(通讯员 赵育鸣 孙宗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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