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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电又怕被停电 竟给配电器加锁

  2005-12-01

窃电本就是违法行为,被查获窃电事实后,窃电单位不但不按期补交电费及违约金,反而为了防止被强制停电,还在配电器上加锁设置障碍。昨日,西安省电力执法总队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西安文艺南路海港海鲜火锅城的窃电行为进行了查处。

今年8月24日,西安省电力执法总队接群众举报,在文艺南路海港海鲜火锅城查获一起窃电案。“这家单位的窃电行为非常隐蔽,从公网上接线引入店内,并在天花板上剥开电缆绕越计量电度表,直接向店内供电。”省电力执法总队的工作人员刘章存说。

经查,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这家店共窃电126900千瓦时,应追缴电费及违约金总计约41万元。但在案件处理中,该窃电单位仅补交了部分电费,对剩余电费和违约金拒不交纳,甚至还“大胆”地在配电器上多加了一个锁,阻碍有关部门的查处。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省电力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来到这家单位,只见店内的配电器上加了一个U型的锁。据工作人员介绍,前几次来督促该店交纳电费时,配电器上并未加锁。为此,执法人员只好找来大钳子剪断锁,并中止对其供电。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

西安省电力执法总队提醒市民,最近随着供暖等用电量的增加,窃电行为有抬头迹象,市民发现类似行为,可拨打(029)87401480、83243822进行举报。

(记者 俞孟红 赵彬)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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