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管理论道

管理论道

含山供电公司高压供用电合同体现动态管理

  2006-01-18

(本网讯)规范高压供用电合同管理,在供用电情况发生变化时仍能履行合同。通过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划分,含山供电公司对辖区内高压用户的供用电合同,做到全面整理与核对,力求实现动态管理。

针对合同里存在的高压用户名称变更后,客户因合同意识淡薄,没有及时更改易造成的法律纠纷。因用电构成比例与合同不一致,用电容量发生变化等情况,可能给一方造成利益损失,供用电双方重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对照安徽省电力供电公司的供用电合同文本中的全部条款进行严格仔细的审查。对涉及的关键信息,重在到现场核对、核实,针对情况变化、规范变更内容,切实保证合同的真实、有效。目前,仅东山供电所就对抗旱站、排涝站配变的用电情况变化,经双方平等协商,全部修订合同。对这24份高压供用电合同,双方均予以认可,认真加以履行。客户对该公司严谨的工作作风给予肯定,也对履行合同引起了重视。

该公司动态管理高压供用电合同,效果较为明显。此举加强了与用户的沟通,掌握了用户真实用电情况,可利用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帮助解决客户用电难题。在做好供电服务中,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平台。通过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在动态管理中规范双方合同,可减少因合同履行中责任划分不明、内容模糊不清、用电情况变更不及时等产生的纠纷。

 

(含山供电公司 张晓葆 刘保)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含山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