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批22家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亮相 电力企业上榜8家
2月25日,经过内蒙古自治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考核评审,22家企事业单位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并受到了表彰。其中,电力企业上榜8家,居各行业上榜数之首。和谐电力再一次耀照内蒙古草原。
在此次考核评审中,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丰镇发电厂、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公司、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电业局、鄂尔多斯供电局、巴彦淖尔供电局、乌海供电局等8家发供电企业脱颖而出,成为内蒙古电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代表。
据相关评审人员介绍,受到表彰的22家单位除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实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外,还及时预防和有效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员工的进取意识和企业加速成长的步伐,实现了员工和企事业单位的互利双赢。
而上榜的8家电力企业作为整个内蒙古电力的代表,在和员工签定平等互惠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保障员工的薪酬福利休假等各种合法权益外,长期以来推行员工是企业发展之本的策略,更加注重为员工提供优质公平的工作环境和竞争平台,奉行“德才兼备者上”的原则。
同时,对员工的培养是为企业前进的原动力。各电力企业均有计划的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在记者连线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丰镇发电厂等电力企业了解到,聘请业内知名专家学者对员工进行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员工到先进企业学习以及鼓励员工进行深造成为惯例。
电力企业科学合理的对员工进行完善的培养,员工的荣誉感、成就感和责任意识在成长中得以实现,员工的才技得以最大化的发挥,并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最终推动内蒙古整个电力事业的跨越式发展。电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突显出内蒙古电力事业发展的明晰轨迹和发展方向。
(记者 仝晨章 实习记者 刘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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