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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公司受惠“猎头”模式招聘农电工

  2006-03-15

(本网讯)为供电企业输送合格人员,巢湖新宇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转变招聘观念,重视农电工人才储备,初步借鉴“猎头”公司模式,创新招聘农电工方法效果较好。

作为向当地含山供电公司输送合格农电工的用人单位,含山新宇公司为适应新农村用电服务需要,量身制定七道关做好农电工招聘工作:

一是注重人力资源调研,通过了解供电企业用人规划,中期、长期岗位所缺,瞄准当地人力资源状况,为农电工招聘在劳动市场争夺可用资源抢占先机。

二是注重人力资源储备,通过详细农村电工各岗位工作标准,对农村专职工根据其不同岗位要求,不以单一文化程度为用人价值取向,而是根据供电所业务员,线损管理员、抄表、收费等岗位技能要求,制定近期用人计划。把规范市场人力资源调研,变为注重企业可利用的人力资源储备。如近期把供电企业临时聘用13名驾驶员和部分营业厅工作人员作为自己人力资源作为储备重点,实现“跟踪式”考查,动态化档案式管理,锁定此类人力资源,作为考试考核录用依据之一。

三是根据含山供电公司用人所需,分次分段招聘农电工,如去年该县农电工缺岗60余名,但经考试合格人中只招聘录用45名,做到宁缺不滥,不把不合格农电工推给供电企业,既给自己带来招聘后遗症,同时会加重含山公司用人成本。

四是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派遣改革,做到对新招农电工在巢湖市职校进行为期半年的培训,经“深加工”与“细采掘”,把农电工初等人力资源变成可用的技能性人力资源。

五是经培训与二次考核再与含山公司签订劳务用工派遣协议。因劳动法律,法规对试用期根据用工年限不同试用期时间不同,此举,还避免了供电企业因试用期过短的困惑,因遣返农电工回新宇公司而导致的法律与政策“风险”,防止了用人不当。

六是关注劳动合同法案的立法信息,领会国网公司2005年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注重扮好自身角色,探索企业如何进一步调整用工模式,以适应角色的不断变化,做到未雨缪寥,扮好“猎头”角色。

七是积极规范农电工辞退与解聘工作,在供电企业规范农电工使用后,不给供电企业留“包袱”。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对这类人员给予相应经济补偿,依法应对可能引发的劳动仲裁及不服仲裁后的诉讼。

 

(安徽省含山供电公司 张晓葆 刘刚)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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