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上旬,湖北省巴东县商务局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全县12个乡(镇)政府续签了《2006年度电力设施保护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其中,首次将电力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了乡(镇)“五五”普法范畴,这是该县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通知精神的又一大亮点,标志着该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正朝着社会化、法制化方向迈进。
地处三峡库区中心的巴东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从2003年开始,县政府连年与乡(镇)签订《电力设施保护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县综治委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实行了“一票否决”,电力公司在全县推行 “乡包片、村包段、户包杆” 电力设施保护协管模式和“安全用电明白人”电网安全运行义管模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随着三峡工程移民搬迁、沪蓉西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等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的相继开工建设,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等涉电违法犯罪行为也衍生不断,屡禁不止。为全面提高公民电力法律意识,有效遏制涉电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该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将《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纳入“五五”普法范畴,广泛宣传和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以构建和谐的供用电市场秩序,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保护电力设施的新格局。
(湖北省巴东县电力公司 颜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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