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在手中,荣辱在身边,预防职务犯罪系于一言一行之间,就要从细微入手,点滴抓起……”
一名检察官生动的讲解引起百余名省电力公司干部的深思。
这是4月14日,青海省电力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上的一幕。
教育课上,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艳结合生动形象的案例,对预防职务犯罪的概念、类别及具体表现形式,违反电力法所承担的责任等进行了深刻阐释。
参加这堂警示教育课的电力机关干部普遍深有感触,认为这次警示教育课很有意义,使他们进一步感觉到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对于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忠于职守的重要性。检察官讲述的这些活生生的案例是很好的反面教材,要时刻自警、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纪守法,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省电力公司一名干部说,以前,群众称我们为“电老虎”,这不是我们的荣耀,应以此为耻。今天检察官给我们上的这一课,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作为电力部门这样一个服务行业的领导干部,更应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和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
检察官张艳说,作为检察机关,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们责无旁贷。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我们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认为,企事业单位加强荣辱观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一种新的尝试,从今天的这堂课来看,我们的这种尝试是有益的,今后我们会继续研究探索这方面的课题,在辖区内更多的单位中进行这种警示教育活动。
(记者 薛军 叶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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