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积极推进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步伐,将同业对标的标杆管理理念与供电所的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用对标促进步、用对标促发展、用对标要效益的目的,日前,在经过认真仔细的酝酿、调查研究基础上,由农电科牵头负责制定的《供电所星级管理办法》、《农电工考核实施细则》与《供电所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基本完成,即将进入试运行阶段。
《供电所星级管理办法》规定星级评定管理工作小组是责任考核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实施。星级设置共分5级,所在级别由相关考核内容完成情况综合得分所在区间来定。
办法明确对每季被评为三、四、五星级的供电所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的物质奖励,对没评上星级的供电所罚款500元。《供电所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主要从经营指标、劳动纪律、行风服务、站容站貌、记录填写、报表上报等六大方面对供电所职工进行考核,规定下限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及格予以待岗处理。
《农电工考核实施细则》主要从安全生产、设备管理、经营管理、日常服务等几个大的方面对农电工进行考核,保障以每个台区良好供电为基础,进而实现农电工作的各项责任目标。
(河南汝州市电业局 张聚才 闫建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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