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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灵璧供电公司围绕“阳光理财”开展效能监察

  2006-05-16

(本网讯)为了加强对推行“阳光理财”和乡镇供电所“聪明理财”制度规范落实的监督检查,形成常态管理,坚决杜绝“小金库”问题反弹,灵璧供电公司认真开展“阳光理财”效能监察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公司领导班子对“阳光理财”效能监察工作的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做了认真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灵璧供电公司阳光理财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公司本部严格执行省、市公司制定下发“阳光理财”财务管理及相关规定,重大开支及时向职工公示;所属基层供电所均严格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所设财务帐户为电费户和费用户,供电所所有收入全部存入电费户,每月的费用开支由公司核拨到费用户;华海公司(厂、公司)按照公司的规定,把过去分散在各厂、公司的进行财务管理的模式,变为集中到华海实业总公司实行统一财务管理的模式,各厂、公司的重大开支报华海公司审批,华海公司的重大开支报公司审批,以上工作的开展为全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行,杜绝“小金库”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安徽灵璧供电公司监察室 翁毅)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灵璧,阳光理财,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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