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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电力公司规范职工用电

  2006-05-19

(本网讯)日前,长汀县电力公司成立了四个职工用电检查小组,组长由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营销、纪检监察、保卫等有关部门组成,专门负责对职工用电进行不定期检查,以进一步规范职工用电行为。

为预防行业内部滋生腐败,杜绝“权力电”,共同维护好企业的经济利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长汀县电力公司2005年下半年实行了职工用电按价交费,取消了原来职工用电不交费的优惠,并明确规定:

第一,全体职工用电必须装表计量,一个家庭只允许有一个户头,实行抄表收费。

第二,职工双电源用电的,自行拆除,否则按违章用电从严查处。

第三,取消对职工用电补贴。

第四,对违章用电的职工一律从严查处,直至开除。

第五,各供电所不得变相变通,弄虚作假。

 

(福建省长汀县电力公司 丘森声 陈兴武)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长汀,职工用电,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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