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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贵州电网公司专项治理商业贿赂

  2006-06-05

为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电监会和南方电网公司的要求,6月1日,贵州电网公司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了南网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精神,就公司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原则、政策、时间、人员、机构、程序、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部署。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贵州电网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贵州电网公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认真学习了南网专项治理工作会精神后,根据南网公司的要求,决定从6月起到年底,在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及具有控制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含代管县供电企业和全资、控股或有控制权的多经企业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治理的重点是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资产管理、供电服务5个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 

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要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利用报纸、网站、板报等宣传工具,营造治理的声势,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治理的紧迫性,增强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时间是6月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时间为从现在起到10月底。对2001年以来,重点是2003年以来的不正当的交易行为,按上述5个治理的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凡自查出来的问题,从轻处理;凡被查出的问题,从严处理。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在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认真开展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工作。动员群众反映举报。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时间是10月份。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切实搞好整改,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初步建立起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经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原则同意《贵州电网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并在贵阳市南供电局和贵州送变电公司先行开展治理试点工作。 

 

(记者 张军焰)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贵州电网,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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