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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安徽电力行业协会有了七项管理职能

作者:张晓葆  2006-06-13

(本网讯)受安徽省经济委员会行政委托,安徽省电力行业协会多了七项管理职能。

目前,该行业协会将通过委托性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到位的7项管理职能是:

1.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参与拟定全省电行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电力工业可靠性管理和电力中介组织规范化管理。

3.参与研究全省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电力工程项目的调研和论证。研究拟定电力项目建设定额,参与电力工程造价管理。

4.负责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的组织与协调。

5.组织电力行业科技成果评审及推广应用。

6.负责行业信息收集分析,定期联合发布行业信息。

7.负责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组织全省电力行业管理人员培训考察,开展国际间交流合作等。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安徽,电力行业协会,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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