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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供电公司对物资采购商业贿赂说“不”

作者:荆辉  2006-06-14

(本网讯)为建立健全廉政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新机制,加大采购工作监督力度,大力推行采购公开、财务公开。近日,河口区供电公司实行“廉洁采购、阳光操作”,多措并举对物资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说“不”。

一是物资采购必须改变过去个别人决定采购方式和决定商家的暗箱操作办法,实行阳光操作。材料选用、大额资金使用必须以质量为首要原则,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制定物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促进物资采购工作中的廉政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规避招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河口,物资采购,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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