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尊敬的顾客,您好!河口区供电公司温馨提醒您注意电价变化: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自2006年6月30日起,我省开始执行新的电价调整政策。其中,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提高;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提高0.69分;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提高0.74分……”
7月1日至7日,山东河口区供电公司联系当地电信部门,向河口区境内178个行政村的38502个手机用户都发送了以上短信,使得最新电价调整政策迅速在广大农村客户中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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