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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价调整 为教育和农民“减负”

作者:石玉  2006-07-13

从本月起,河南省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涨2.81分,但居民生活用电不涨价。提高高耗能产业电价、为农民用电减负是河南此次电价调整的主要特点。

河南省发改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晨阳称,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居民用电涨价本应是此次电价调整的内容之一,但考虑到本省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实际情况,河南决定此次不提高居民生活电价。

此外从本月起,河南省中小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预计该省中小学每年将因此减轻电费负担4400万元。

此次河南还取消了农村低压到户电价平台,把该省过去的三个电价平台改为两个,为最终真正实现城乡用电同价奠定了基础。预计这项调整每年可减轻农民电费负担 5.0747 亿元。

为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河南此次电价调整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对电解铝、电石、氯碱、铁合金、电炉钢、水泥等高耗能产业提高用电价格。其中淘汰类产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5分,限制类产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

河南省发改委提供的资料显示,除高耗能产业电价大幅提高外,河南工业用电整体涨幅在4.4分左右。

据悉,此次是河南首次实行煤电联动调整电价。据测算,河南需要疏导煤价上涨因素27.48元/吨,煤炭运费上升因素4.84元/吨,因此,该省火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32分。

为鼓励发电企业按照环保标准生产,河南此次电价调整还明确:今年年底以前烟气脱硫设施投入运行的统调燃煤机组,经河南省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河南省发改委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省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河南,电价,教育,农民,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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