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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供电:以合围之势严惩涉电犯罪(图)

作者:朱军富  2006-07-21

政府全力主导      群众广泛参与

(本网讯)7月17日,抚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的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专项行动。以市政府的行政强力主导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这在抚州尚属首次。除了行政强力主导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打击涉电犯罪是此次专项行动的又一显著特点。为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涉电犯罪的积极性,对举报涉电犯罪的群众将给予100元-2000元的奖励。

越来越猖獗的涉电犯罪活动,不但严重影响了抚州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而且对地方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构成了危害。据统计,仅今年4月15日至7月20日,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内,抚州市城区就已发生电力设施破坏案件1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万元,间接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算。如何保护电力设施,已经成为一个迫切而又必须要解决的社会课题。

此次专项行动除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行为外。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害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的行为同样也在严厉打击之列。为了从源头上堵住盗窃电力设施的销售渠道,此次专项行动将对有窝藏、转移、收购、销售电力设施赃物等涉电犯罪“辅助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将予以治安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会同供电公司对全市的废品收购站、五金加工店、电力线材店进行一次排查,发现有电力设施销赃行为的,将予以严惩。

为了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打击涉电犯罪,形成涉电犯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群防群治局面,对群众举报涉电违法犯罪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将进行奖励。视举报行为挽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至20000元以上等不同情况。举报人的每件举报行为可以获得100元-2000元不等的奖励,奖金原则上在破案后30日内项举报人兑现。

据了解,《通告》下发后。抚州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广泛宣传。他们在第一时间就通过《抚州日报》、抚州电视台、抚州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刊播,形成打击涉电犯罪强大的舆论声势。同时,该公司还利用宣传车在市城区的大街小巷进行巡回广播,将打击涉电犯罪专项行动情况在市城区范围内“广而告之”。此外,该公司还将《通告》制作成20000份宣传单向供电区内的城乡居民散发,真正使严打涉电犯罪的行动人人皆知。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抚州,涉电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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