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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制定适合农村的峰谷分时电价

作者:金梦梦 肖姗  2006-07-31

农民生活用水免收水资源费、农民自建住房只收两证工本费……日前,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价格部门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对农村上述收费项目作出种种优惠规定。 

制定适合农村的峰谷分时电价 

通知明确,我省将制定适合农村的峰谷分时电价,适当拉开淡旺季电价浮动幅度,促进农村均衡使用电力。 

另外,将完善农村用电价格政策,农村中小学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投资“绿色电力”将获得较为丰厚的回报,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的利用,会得到价格政策上的一系列优惠。还将制定电信服务向农村倾斜的资费政策,减免用于“村村通工程”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降低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督促电信企业推行适合农民需要的电信资费套餐。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江苏,物价,农村,峰谷,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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