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台机组被关127台机组受罚
本该在2005年底完成的治理任务,时至今日还没有完成,今天,山西省政府对这些“有令不行”的燃煤电厂动了“手术”:20台机组被责令关闭,127台机组受到处罚,并确定了脱硫除尘和烟气在线监测安装的最后整改时间。
电力行业是山西省的污染大户,电厂脱硫工作滞后,现有2000余万千瓦的火电装机中,安装脱硫设施的不到1/4。为此,省政府在去年6月就限期83家燃煤电厂的246台机组于2005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但效果不尽如人意。
本次处罚重点主要集中在单机容量在50万千瓦以下的70台机组,其中对不担负供热任务的国有五四一电厂等企业的20台机组责令关闭,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关闭任务;对担负供热任务的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等企业的18台机组,延期至2007年3月底前完成;对不担负供热任务的山西鑫升焦化有限公司发电厂等企业的32台机组责令停产治理,在完成治理任务并经环保部门验收达标后可恢复生产。至2007年3月底前仍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对已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但未安装烟气连续在线监测仪器的山西美锦热电有限公司等企业的58台机组,限期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安装;对烟气脱硫设施虽已开工建设但尚未完成的河津永鑫电力有限公司等企业的46台机组,延期至2006年12月底前完成;对烟气脱硫设施尚未开工建设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永济热电厂等企业单机50MW及以上的5台机组,延期至2007年6月底前完成。
省政府表示,延期治理的燃煤电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治理进度,逾期仍不能完成的,将依法予以关停。未按期完成关停任务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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