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省物价局组织召开“辽宁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省电力公司提出的全省居民生活电价由原来每度0.4563元,调整到每度0.50元方案,得到了所有代表的认可。
共有专家学者、城乡居民消费者、经营者、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五个方面的29名代表出席听证会。
盘锦市辽宁鑫泉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达等代表,提出了“电力部门应提供令人信服的盈亏报告”、“发电和电网企业应提供涨价后如何节能、创新运营报告”的要求。有的代表提出,电力公司没有说清楚涨幅的依据,应就此再专门召开一次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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