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江苏泰州供电公司泰东供电所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公司营销普查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员工反复学习领会营销普查工作方案的精神,确保这次营销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使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得到有效整改,促进规范营销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从8月1日起,结合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由营销班长牵头制订出本所营销普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向参加这次营销普查工作的员工提出十项重点内容和二项普查工作的要求。
一、营销普查工作的十项重点内容
1、是否存在高价低接现象:居民月均电量大于1000千瓦时,2006年2月到4月农业电量大于5000千瓦时,工业客户无照明用电的,表计在15(60A)以上的。
2、定比定扣客户是否按规定调整。
3、有没有存在估抄现象包括检查长期无电量用户情况。
4、计量装置封印是否齐全。
5、差错处理是否规范,加减电量处理是否规范
6、2005年后有小于-50加减电量没走传票的应逐户解释原因,统计2005年1月起每月未走传票的加减电量户数。
7、有无不通过流程办理业务或人为调整流程周期的情况。
8、表计资产编号是否规范,计量资产信息是否完整,资产所属(是否客户资产)与实际是否一致。检索计量资产中状态为运行或预换的计量装置无户表关系、有户表关系无计量资产的表号进行现场核对。
9、运行资产中是否存在重复的资产编号。(主要指市、县、供电所的所有表计的编号是否重复)有户表关系计量资产的状态不是运行、待校或预换。
10、线损报表和电量销售报表上报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人为调整供售电量,平均线损情况。有无机外开票现象和人情关系电情况。
二、营销普查工作要求
1、各责任人对这次的普查工作要高度重视,根据打印的清单对责任区内的综合变用户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填写有关现场数据,不得弄虚作假,确保普查质量。
2、将普查工作所电费回收以及违章用电、反窃电工作相结合,普查中发现有窃电行为的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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