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山西省电力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供电服务社会监督专项奖励基金500万元,实行有奖投诉举报,公开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意见和建议。
社会监督专项奖励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四种用途:奖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供电企业及其员工违反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行业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奖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奖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破坏供用电环境、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奖励为供电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优化供用电环境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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